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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5-05第51次會議紀錄 本市東區竹篙厝主要計劃通盤檢討案,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66.08.30第201次會審決指示進行研擬修正各點如左,請討論公決。243
65-09-13第48-2次會議紀錄 本市主要計畫草案圖說、人民及機關團體意見書(如附綜理表(一)),請討論公決。 本市「台南新市區」主要計畫及細部計劃草案圖說,人民及機關團體意見書(如附綜理表(二)),請討論公決。 本市東區虎尾寮丮後甲段細部計劃草案圖說、人民及機關團體意見書(如附綜理表(三)),請討論公決。 本市新美街細部計劃道路,變更中心樁乙案,請討論公決。設立本市第三小康市場(安評斷376-8號等八筆土地),及變更附近六公尺細部計劃道路為十公尺乙案,請討論公決。 本市三分子段157地號內設立市場保留地(面積約二六一六平方公尺)乙案,請討論公決。 為變更勝利國小北側九公尺細部計劃道路,以截彎取直乙案,請討論公決。 為變更本市鹽埕段二二九八號土地全部及二二九九號土地部分為都市計畫內之細部計劃道路乙案,請討論公決。306
65-09-03第48次會議紀錄 本市主要計畫草案圖說、人民及機關團體意見書(如附摘要表(一)),請討論公決。 本市「台南新市區」主要計畫及細部計劃草案圖說,人民及機關團體意見書(如附摘要表(二)),請討論公決。 本市東區虎尾寮及後甲段細部計劃草案圖說、人民機關團體意見書(如附摘要表(三)),請討論公決。 本市新美街細部計劃道路,變更中心樁乙案,請討論表決。 設立本市第三小康市場(安平段376-8號等八筆土地),及變更附近六公尺細部計劃道路為十公尺乙案,請討論表決。 本市三分子段157地號內設立市場保留地(面積約二六一六平方公尺)乙案,請討論公決。為變更勝利國小北側九公尺細部計劃道路,以截彎取直乙案,請討論公決。 為變更本市鹽埕段二二九八號土地全部及二二九九號土地部分為都市計畫內之細部道路乙案,請討論公決。 425
64-09-18第45次會議紀錄 本市中山、延平、民德、大成、成功等國中及永福、進學、西門、志開、石門、龍崗、大同、東光、協進等國小共十四所學校,申請設定學校保留地乙案,請研討公決。本市鹽埕段二九O號市有國民住宅用地內二一四八平方公尺(六四九‧六一九坪)擬變更都市計畫原未定為市場保留地乙案,請討論公決。為本市都市計畫「公道一」中心樁應否重訂定乙案,請討論公決。288
63-05-14第43次會議紀錄 為開闢後火車站你變更都市計畫案,為將來發展計畫經第41次委員會決定原則如次:原9公尺寬大學路西段(前鋒街至勝利路間)變更為20公呎,前鋒街北段9公尺寬之都市計畫道路照南段道路寬度變更為18公尺,廣場位置設在前鋒街東側口二四OO平方公尺(40M*60M)經照委員會決議原則規劃如變更計畫圖,請討論公決。教育部提案,請將虎尾寮段161、161-1~10、162、162-1~17國有地,491、491-2鄉有地籍163.164.165.166.167.168.168-1~4、160.170.491.491-1等號土地變更為學校用地乙案,請討論公決。教育局提案請將本市虎尾寮段491、491-2號鄉有地及491-1號私有地等籌設復興國中、國小用地,經本府決定向省府申 請發用及收購,在尚未辦妥撥用等手續前,擬請併同私有地先行辦理禁建。為維護本市名勝古蹟,將都市計畫「公三」即(孔子廟現址),「公七」即(赤崁樓現址),「公十四」即(安平古堡現址)等三處現行都市計畫公園保留地,擬變更為名勝古蹟保存區乙案,請討論公決。323
58-02-09第52會議紀錄 研擬鄭子寮段開放建築方案,請討論公決。 本市變更暨擴大主要計畫草案,溪心寮十字路口附近規劃為文教區(文中51),經本市暨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移至同草案圖「國宅七」用地內,該原草案文教區是否比照一般地區開放建築,請討論公決。 本市都市計畫「公道一」都市計畫道路,兩側建築基地申請指示建築線案中心樁之依據,請討論公決。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