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置工作計畫及確認規劃底圖 二、進行資料蒐集調查與分析 三、依案件性質辦理公告徵求意見、座談會及機關協調會 四、發展預測分析及推估 五、訂定計畫目標及空間規劃構想,以確定都市計畫區未來之發展方向 六、提出課題並研擬解決之對策,並提出變更內容 七、提出都市計畫區之檢討後計畫內容草案,循法定程序辦理公開展覽、審議、核定發布實施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