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1570607A號
附件:臺南市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總量管制審查作業要點新增附圖二(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管制單元示意圖1份
主旨:公告「臺南市都市計畫甲乙種工業區申請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總量管制審查作業要點」新增附圖二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管制單元示意圖1份。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17條第2項第3款及第18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生效時間:自民國111年1月26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張貼地點:本府民治市政中心及永華市政中心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臺南市麻豆區公所。
三、本次公告新增管制單元為麻佳路以北及工業區以西之原貨物轉運中心範圍。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