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都市住宅科業務職掌
一、住宅政策及計畫擬定執行:本市住宅政策、計畫與目標擬 定、住宅相關法規研訂、住宅諮詢審議會運作。
二、社會住宅興辦及管理
(一)社宅整體規劃:整體數量評估規劃、土地盤點取得、社福配合設施設置協調、都計變更、財務規劃(銀行融資貸款等)
(二)社宅興建工程:社宅設計、興建工程、都更回饋社宅設計協調審查、都更都計回饋社宅工程監看
(三)社宅管理
1.招租(公告、資格審查、公開抽籤及特殊情形身分評點)
2.簽約入住(合格戶參觀、合格正取戶選屋、租約公證、房屋點交)
3.收費管理(繳費、催租)
4.租約管理(租約異動、候補申租、續約評估)
5.物業櫃檯服務(保全、申訴、報修、信件、關懷、扣點)
(四)社宅修繕維護工程:設施定期保養檢查、報修修繕工程、退租後房屋修繕維護
三、住宅補貼
(一)租金補貼:提供申辦諮詢、公益出租人核報、舊戶每月補助核撥、溢領追繳。
(二)購置修繕利息補貼:補貼案件之受理、審查核定及每年度查核
四、包租代管:委託專業服務作業、申請案件審查、費用請領。
五、其他:照顧住宅店鋪標租、基本居住水準清查輔導、住宅市場資訊蒐集分析發布、剩餘國宅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