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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十一點及「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十二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

1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十一點及「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十二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

2保訓會為應各項法定訓練期間遭遇天災、癘疫或突發事件,例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等,致無法進行全程實體訓練或測驗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該年度案例書面寫作與測驗成績項目及其百分比、專題研討方式及測驗實施方式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