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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土地是我家族共有,如果有部分反對都市更新那我還能申辦嗎?

  • 上版日期:109-01-09 下午 04:00:24

說明: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經市府規定應實施都市更新之地區只要經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五分之四,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五分之四之同意,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