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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查詢土地是否有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情形?

  • 上版日期:109-01-14 下午 12:18:00

一、稅務單位須確認土地是否為「農地」(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或「視為農地」(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一土地)時使用。

(一)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在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即有記載。

(二)分區證明書載記為市地重劃區或應另擬細部計畫區,則請至本局都市計畫科填寫「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查詢申請書」並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影本一份至秘書室掛號收件即可。

二、符合38-1條件就可以視為農地,再去跟區公所申請農地農用證明,再至稅務單位申請不課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或田賦。

農業發展條例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