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擬廢止臺南市安南區原佃段408(部份)、447-5、633-2地號等3筆土地內部份現有巷道案第二案:擬認定臺南市義稠段695(部份)、699(部份)、699-1(部份)、699-2(部份)、699-3(部份)、699-4(部份)、700(部份)地號為現有巷道案
第一案:擬廢止臺南市安南區原佃段408(部份)、447-5、633-2地號等3筆土地內部份現有巷道案
第二案:擬認定臺南市義稠段695(部份)、699(部份)、699-1(部份)、699-2(部份)、699-3(部份)、699-4(部份)、700(部份)地號為現有巷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