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議案件第一案:擬認定砂崙段964-1、964、964-2、966、967、961-3、961-23、961-24地號(部份)等八筆土地(青砂街一段633巷20弄75號以西)為現有巷道案第二案:擬認定臺南市永康區六合路44巷道路為現有巷道第三案:擬廢止東區仁和段1255-147地號土地現有巷道案
一、評議案件第一案:擬認定砂崙段964-1、964、964-2、966、967、961-3、961-23、961-24地號(部份)等八筆土地(青砂街一段633巷20弄75號以西)為現有巷道案
第二案:擬認定臺南市永康區六合路44巷道路為現有巷道
第三案:擬廢止東區仁和段1255-147地號土地現有巷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