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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第4次會議紀錄

  • 上版日期:105-09-01 上午 12:00:00

一、評議案件

第一案:擬認定砂崙段964-1、964、964-2、966、967、961-3、961-23、961-24地號(部份)等八筆土地(青砂街一段633巷20弄75號以西)為現有巷道案

第二案:擬認定臺南市永康區六合路44巷道路為現有巷道

第三案:擬廢止東區仁和段1255-147地號土地現有巷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