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評議案件第一案:擬認定安平區漁光路89巷(漁光段632-2、654、655、656、657、658、659、723-3、724-2 、725 、 728-14地號內部份土地)為現有巷道第二案:擬廢止台南市安南區原佃段1026、1027地號土地現有巷道案第三案:擬認定臺南市永康區六合路44巷道路為現有巷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