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評議案件第一案:申請廢止南區鹽埕段234-30地號部份土地現有巷道案第二案:申請認定臺南市北區延平段1167-97(部分)、1167-100(部分)、1167-144(部分)、1167-269(部分)、1167-270(部分)、1167-272(部分)、1167-375(部分)、1167-422、1167-437地號等9筆土地為現有巷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