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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次會議紀錄

  • 上版日期:97-01-30 上午 12:00:00

審議案件:
第 一 案:「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南61縣道路工程)」案
第 二 案:「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甲種工業區及乙種工業區為文教區(供私立南台科技大學使用))
第 三 案:「擬定新化都市計畫(「公一」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

報告案件:
第 一 案:有關自辦市地重劃區,擬要求自辦市地重劃者需於工程驗收後,繳納工程費一定比例之金額,作為接管單位執行公共設施管理維護之費用,並納為爾後審議細部計畫時,通案性之原則要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