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 議 案:共三案,詳後附件。 第一案: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停車場用地「停五」為公園用地「公六十二」)案 第二案: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文小 53 用地」及部分低密度住宅區為市場用地及商業區、「文中 36」用地為「文中小 4」 用地)案 第三案: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東西向快速公路「台八十六線」台南市路段北移調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