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安南區原佃段408(部份)、447-5、633-2地號等3筆土地內部份現有巷道案」,並自民國110年4月2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依據: 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110年度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告事項: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及本府網站公報,抄本張貼於本市安南區公所、安南區總頭里辦公處與廢道現場。 公告內容:廢止現有巷道公告圖。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安南區原佃段408(部份)、447-5、633-2地號等3筆土地內部份現有巷道案」,並自民國110年4月2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