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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臺南市南區鹽埕段147-231、147-233(部分)地號土地內部分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110-04-01 上午 12:00:00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南區鹽埕段147-231、147-233(部分)地號土地內部分現有巷道」。
依據: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第七條暨110年1月25日110年度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4月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案地現場、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南區大成里辦公處。
三、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