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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虎尾寮段502-3地號土地(部分)(東成街111巷東側)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03-03-17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3月17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30235996B號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虎尾寮段502-3地號土地(部分)(東成街111巷東側)現有巷道案
依據: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暨103年2月24日第1次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自民國103年3月18日零時起生效。
公告地點:廢止巷道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虎尾里辦公處。
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
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事項:
1、同意廢止。2、基地西側(東成街111巷11號前)業於102年12月6日南市都管字第1021082016號指定退縮為6M巷道在案,本案廢止現有巷道後該巷道屬單向出口長度約為32.5M依規定應退縮為4M,為避免廢道前後指定退縮不一致,甚至影響他人通行權利,申請人自願再退縮2M合計達6M指定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