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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臺南市北區大豐段1313-211地號部份土地為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103-03-25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3月25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30246300A號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北區大豐段1313-211地號部份土地現有巷道案


依據: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暨103年2月24日第1次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評議小組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3年3月25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廢止巷道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北區區公所、本市北區大豐里辦公處。
三、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