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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本市安南區州北段1097地號部份土地(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5段171巷92弄22號旁)現有巷道案」,本案業經本府依法核定,並自102年1月28日起依法發布實施

  • 上版日期:102-01-24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1月24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20081332號
主旨:公告「廢止本市安南區州北段1097地號部份土地(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5段171巷92弄22號旁)現有巷道案」,本案業經本府依法核定,並自102年1月28日起依法發布實施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2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20081332號
主旨:公告「廢止本市安南區州北段1097地號部份土地(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5段171巷92弄22號旁)現有巷道案」,本案業經本府依法核定,並自102年1月28日起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南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辦法」。
公告事項:
公告時間:自民國102年1月28日零時起生效。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安南區區公所、安南區州南里辦公處。
公告內容:廢止現有巷道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