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虎尾寮段321-1、487地號等2筆土地全部及同段323、324-1、324-5、486-1、486-2、486-11、486-36等7筆土地部分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02-03-27 上午 12:00:00

公告時間:中華民國102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20262924號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東區虎尾寮段321-1、487地號等2筆土地全部及同段323、324-1、324-5、486-1、486-2、486-11、486-36等7筆土地部分現有巷道案
依據: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暨102年3月14日第1次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2年3月28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廢止巷道處、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文聖里辦公處、本市東區關聖里辦公處。
三、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
四、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事項:本案申請建照時注意排水設施之連通,避免影響周邊住戶之排水系統,管線遷移部分亦應由地主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