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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本市北區延平段1169-7、1169-44、1169-130、1169-131、199-1(部分土地)地號等4筆土地部分土地現有巷道暨改道案

  • 上版日期:101-01-02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00999819B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廢止本市北區延平段1169-7、1169-44、1169-130、1169-131、199-1(部分土地)地號等4筆土地部分土地現有巷道暨改道案。
依據: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列暨臺南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辦法暨100年6月3日第4次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1年1月4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廢道暨改道案地、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南區區公所。
三、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