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擬廢止臺南市東區富農段1721、1722、1718(部份)、1723(部份)、1724(部分)地號內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10-04-06 上午 08:56:00

主旨:公告「擬廢止臺南市東區富農段1721、1722、1718(部份)、1723(部份)、1724(部分)地號內現有巷道案」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虎尾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二、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7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並提供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評議小組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