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擬廢止臺南市安南區原佃段408(部份)、447-5、633-2地號等3筆土地內部份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10-02-01 下午 05:02:00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安南區公所、本市安南區總頭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二、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1021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提供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