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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廢止臺南市中西區永安段427-1地號土地內部份土地上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97-09-19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09716544380號 
主旨:公告「擬廢止臺南市中西區永安段427-1地號土地內部份土地上現有巷道」乙案(範圍詳如公告圖)。
依據:
一、依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二、依臺南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本案擬廢止現有巷道公告圖說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中西區公所、中西區三合里辦公處及廢止巷道處。
二、本案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97年9月19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