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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山上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南洲里往大庄里聯外道路拓寬工程)案」自112年2月3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2-02-03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0127951A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山上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南洲里往大庄里聯外道路拓寬工程)案」自112年2月3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2年1月12日內授營中字第111082230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2月3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山上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


標籤:#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