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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新市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12年2月8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2-02-07 上午 10:43:00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 內政部112年1月30日內授營中字第1120800749號函。

公告事項:

一、 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10月25日零時起生效。

二、 公告地點:

(一) 本府公告欄。

(二) 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公告圖說:計畫書(內附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