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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白河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等9案自109年3月12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03-12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90334511A號
附件:主要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白河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等9案自109年3月12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9年2月14日內授營中字第109080184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9年3月12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大內區、仁德區、六甲區、白河區、安定區、西港區、佳里區及將軍區等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
(一)「變更白河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二)「變更佳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三)「變更六甲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四)「變更大內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五)「變更西港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六)「變更將軍(漚汪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七)「變更安定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八)「變更仁德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九)「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1份。
四、原本府109年3月9日府都規字第1090291068A號公告併同作廢。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