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檢送本市「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曾文溪排水治理計畫十二佃箱涵工程段用地)案」之計畫書、圖及有關文件,提請鈞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 上版日期:109-12-24 上午 09:27:00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915499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另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

 

主旨:檢送本市「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曾文溪排水治理計畫十二佃箱涵工程段用地)案」之計畫書、圖及有關文件,提請鈞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都市計畫案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11月6日第94次會審議通過。

二、隨函檢附旨揭都市計畫案說明書(內含審核摘要表)、計畫圖各35份及相關文件如下:

(一)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4次會議紀錄影本3份(含所涉細部計畫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內容)。

(二)旨揭都市計畫案辦理公開展覽相關證明文件:

1、公開展覽公告影本1份。

2、公開展覽書、圖各1份。

3、公開展覽登報周知影本1份。

4、公開展覽刊登政府公報及網際網路證明1份。

5、公開展覽說明會宣傳單暨公開展覽說明會簽到簿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