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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臺86臺南端交流道兩側住宅基金土地及周邊地區)專案通盤檢討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業經本府以民國106 年9 月30 日府都綜字第1061011553A號函提請內政部審核,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6-09-3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61011553B號
附件:計畫書圖

主旨:「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臺86臺南端交流道兩側住宅基金土地及周邊地區)專案通盤檢討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業經本府以民國106 年9 月30 日府都綜字第1061011553A號函提請內政部審核,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南區區公所公告欄及南區灣裡聯合活動中心公告欄。
二、公告圖說:「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臺86臺南端交流道兩側住宅基金土地及周邊地區)專案通盤檢討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六千分之一)各乙份。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聯絡電話,逕向內政部提出,以供內政部審議旨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