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2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60540300A號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1份
主旨:辦理「變更仁德都市計畫(十一號道路以西、一號道路以南商業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自106年8月4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公告事項:
一、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變更仁德都市計畫(十一號道路以西、一號道路以南商業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範圍圖。
二、公告時間:民國106年8月4日起30日。
三、公告地點:本案計畫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仁德區公所。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
市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