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書函轉銓敘部有關各機關遴選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以下簡稱專技人員),如因服務於行政機關至註銷執業執照者,其註銷執照期間之服務年資,得否併計專技人員之年資,請於遴選前先洽各該專業法規主管機關認定,並請各機關協助認定或轉請主責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