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1121267296A號
主旨:公告「新營都市計畫」(堤防用地)(華城段212地號土地附近)案及「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部分甲種工業區)(仁德區新工段442地號土地附近)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並自民國112年10月6日起公告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10月6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局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永華市政中心)、本市新營區公所、本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本府市政公報。
三、公告內容:1.「新營都市計畫」(堤防用地)(華城段212地號土地附近)案 2.「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部分甲種工業區)(仁德區新工段442地號土地附近)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控制測量成果。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局長 徐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