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1001908A號
附件:
主旨:「變更東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自112年8月1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8月17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東山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