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21001912A號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安定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及人行步道用地為11-10M道路用地)(配合安定區保西橋往市道178線方向道路拓寬工程)案」自112年8月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2年7月31日內授營中字第1120810032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8月7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安定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