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0127951A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山上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南洲里往大庄里聯外道路拓寬工程)案」自112年2月3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2年1月12日內授營中字第111082230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2年2月3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山上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