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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1年12月2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1-12-2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11474721A號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1年12月2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一、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1年12月7日內授營中字第1110820760號函。

二、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12月2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官田區公所、六甲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


標籤:#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