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11377711A號
附件: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自111年11月1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11月1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
四、本案計畫書圖檔案另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s://www.tainan.gov.tw/)市政公告與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中查詢下載。
市長 黃偉哲 休假( 副市長 戴謙 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