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1139999A號
附件:計畫書1份。
主旨:「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配合水庫治理計畫及穩定供水暨都市計畫圖重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自110年12月3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12月3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楠西區公所公告欄及東山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