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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配合水庫治理計畫及穩定供水暨都市計畫圖重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自110年12月3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12-3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1139999A號

附件:計畫書1份。

 

主旨:「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配合水庫治理計畫及穩定供水暨都市計畫圖重製)(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自110年12月3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12月3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楠西區公所公告欄及東山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市長  黃偉哲


標籤:#曾文水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