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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都市計畫(中西區、安南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築基地地下開挖率規定)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0年6月2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06-01 上午 10:45: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622101A號

附件:計畫書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都市計畫(中西區、安南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築基地地下開挖率規定)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0年6月2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6月2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中西區及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