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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變更內容綜理表報部編號第5案)」案自110年4月1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04-01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365801A號

附件:計畫書圖1份

 

 

 

主旨:「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變更內容綜理表報部編號第5案)」案自110年4月1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0年3月8日台內營字第110080290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4月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歸仁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


標籤:#歸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