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1018358A號
附件:計畫書及圖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鹽水溪鹽行堤段L18~L20整體改善工程)案」自112年9月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2年9月1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2年9月22日下午2時30分,假本市永康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六、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請民眾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