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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北外環道路第二期新建工程用地路權範圍調整)」案自民國112年7月20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2-07-18 下午 06:34: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20909656A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北外環道路第二期新建工程用地路權範圍調整)」案自民國112年7月20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7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2年7月20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本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12年8月2日(星期三)下午3時0分,假本市安南區安西里活動中心(臺南市安南區安西路101號)舉行。

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公開展覽】查詢。

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