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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內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案」自112年6月3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2-06-3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20555428A號

附件:計畫書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內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案」自112年6月3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2年6月30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2年7月10日下午2時30分,於本市永康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如欲參加說明會者,請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布之最新防疫措施,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七、另說明會簡報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