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20066539A號
附件: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
主旨:「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科學園範圍)(配合南科臺園區擴建計畫)案」暨「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科學園範圍)(配合南科臺南園區擴建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自民國112年1月13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7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2年1月13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新市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
四、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12年2月1日(星期三)下午3時0分,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2樓201會議室舉行公開展覽說明會(地址: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另室內集會應配戴口罩,做好防疫,敬請參加者配合。
五、本案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公開展覽】查詢。另說明會簡報內容已轉成視訊影片上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六、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都市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市長 黃 偉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