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11155883A號
附件:再公開展覽主要計畫書暨圖、細部計畫書各1份
主旨:「擴大及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及「擴大及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再公開展覽自111年10月4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1年10月4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新營區公所、鹽水區公所及柳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
(一)「擴大及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二)「擴大及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再公開展覽計畫書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分別訂於以下時間及地點舉行,歡迎踴躍參加。
(一)111年10月27日(四)上午10時整假鹽水區公所3F禮堂。(地址:臺南市鹽水區中山路47號)
(二)111年10月28日(五)上午10時整假新營區公所3F禮堂。(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
(三)111年10月28日(五)下午2時整假柳營區公所3F會議室。(地址:臺南市柳營區士林里柳營路2段59號)
五、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再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如欲參加說明會者,請自行準備口罩並全程配戴,及其他應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布之最新防疫措施。
七、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八、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https://udweb.tainan.gov.tw/)之「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