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11093238A號
附件:公開展覽計畫書
主旨:「變更臺南市安平區細部計畫(修訂部分港埠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安平商港建設計畫)案」自民國111年9月22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1年9月22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本市安平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乙份。
四、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11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本府永華市政中心1樓東哲廳(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舉行;為加強防疫作業,說明會簡報內容已轉成視訊影片上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請優先利用,或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及審議科(06-3901417)瞭解案情,並建議土地管理機關或所有權人以外者儘量避免親自前往說明會現場,以減少群聚;參加說明會者,請自行準備口罩並全程配戴,及其他應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布之最新防疫措施;另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說明會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將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公開展覽】查詢。
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