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1544570A號
附件:計畫書及圖
主旨:「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四期新建工程)案」自110年12月2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0年12月29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1年1月17日下午2時0分,假本市永康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建議優先利用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下載相關說明會資訊,或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06-2991111轉6678)瞭解案情。如欲參加說明會者,請先電話(06-2991111轉6678)或傳真(06-6325430)報名,並配合現場防疫措施如下: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說明會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不得參加相關活動。
(三)其他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布之最新防疫措施。
七、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八、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