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變更新市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暨重製成果圖自110年12月3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12-02 下午 03:41: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1415462A號

附件:公開展覽計畫書、圖、現行計畫示意圖

 

主旨:「變更新市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暨重製成果圖自110年12月3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 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0年12月3日起30天。

二、 公開展覽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新市區公所。

三、 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圖、現行計畫示意圖及重製成果圖(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各1份。

四、 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假本市新市區文康育樂中心(地址:臺南市新市區忠孝街189號)舉行;為加強防疫作業,說明會簡報內容已轉成視訊影片上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請優先利用,或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及審議科(06-2991111分機8730)瞭解案情;另說明會現場採取實聯制並應遵守防疫規定,敬請參加者配合。

五、 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現行計畫示意圖及重製成果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公開展覽】查詢。

六、 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