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114163A號
附件:計畫書、圖及重製計畫圖(三千分之一)各1份。
主旨:「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暨重製計畫圖自110年10月4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0年10月4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六甲區公所、官田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及重製計畫圖(三千分之一)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共舉辦2場,舉辦時間及地點如下,歡迎踴躍參加:
(一)110年10月18日(一)上午10時整,假本市六甲區公所3F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二)110年10月18日(一)下午2時30分整,假本市官田區公所3F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官田區中山路一段132號)。
五、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說明會現場採取以下防疫措施,敬請參加者配合: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說明會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不得參加相關活動。
六、另為加強防疫作業,說明會簡報內容已轉成視訊影片上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請優先利用,或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6)299-1111分機6261)瞭解案情,並建議土地管理機關或所有權人以外者儘量避免親自前往說明會,以減少群聚。
七、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八、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