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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新營都市計畫市場用地(市十)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案」及「變更新營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暨都市設計準則)細部計畫(增訂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自民國110年9月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09-08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6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974544A號

附件: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新營都市計畫市場用地(市十)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案」及「變更新營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暨都市設計準則)細部計畫(增訂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自民國110年9月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0年9月8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新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0年9月30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新營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建議優先利用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下載相關說明會資訊,或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06-3901106)、都市規劃科(06-2991111轉6681)瞭解案情。如欲參加說明會者,請先電話(06-2991111轉6681)或傳真(06-6325430)報名,並配合現場防疫措施如下: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說明會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為防範疫情擴散,請自行準備口罩並全程配戴,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應避免參加說明會。

(三)其他配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布之最新防疫措施。

六、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七、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https://udweb.tainan.gov.tw/)之「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八、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  黃偉哲


標籤:#新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