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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原「文(小)二」學校用地、人行步道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自110年4月2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0-04-20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348888A號

附件:計畫書及圖各1份。

 

主旨:「擬定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原「文(小)二」學校用地、人行步道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自110年4月2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0年4月20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0年5月6日下午3時0分,假本市仁德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5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六、為因應防疫新生活運動,說明會現場採取以下防疫措施,敬請參加者配合: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說明會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不得參加相關活動。如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詢問(承辦人:薛先生,電話:06-2991111轉分機6263)。

七、因應最新疫情發展,有關說明會如配合中央疫情防疫政策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後續另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

八、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